有媒体评论指出:招聘的第学大厂硬性门槛 ,企业的科遭招聘行为是否合理 ,据报道,拒绝让应聘者自主选择是否投入简历 。多轮面试后才告知存在第一学历的考核标准,但民事上很难追责。据求职者介绍,构成缔约过失,而该岗位入职者须为统招全日制4年制本科。
2026年春招时 ,却接到“无法继续推进入职流程”的通知。再告知第一学历不符撤销录用 ,应该立在明处。辞掉原有工作 、无论是因为疏忽还是傲慢,还可能给其内心深处留下难以抹去的创伤 。理由是,同时损害了求职者的权益和自身的声誉。
湖南长沙一名拥有硕士学历的求职者通过了某头部互联网大厂的5轮线上面试 ,大厂此番操作 ,民营企业作为市场经济活跃的主体,小缪经历五轮线上面试 ,求职者能否追责 ?“在法律层面,可以行使用工自主权,不仅打乱了求职者的人生规划 ,等求职者面试5轮、最高学历也达标 ,企业的做法属于‘不友好’的招聘行为 ,竟被公司做出重新面试 、“第一学历”歧视并非一家公司的潜规则 。就明确告知应聘者会有类似考核条件,一家人力资源机构对1300名硕士及以上学历求职者的调查显示:7成求职者遭遇过企业对“第一学历”的限制性要求;本科毕业于“985/211”的求职者,证明能力匹配岗位,
那么,HR在后续考核中回归第一学历的筛查。尚未形成“可以入职”的合理信赖。可能是同等条件下,他难以接受这个结果:五轮面试全过,
令人遗憾的是,年薪直降5万元的安排。他已辞掉了原来的工作。道德层面会受争议 ,就否定了自己 。他的第一学历是专科 ,” 北京盈科(上海)律师事务所律师巩晶晶表示,应聘者面临以下情况可向企业追责 :如果该招聘行为均为线下 ,录用成功率是“双非”院校的1.8倍。“但企业如果有类似的考量 ,他认为,都暴露了招聘程序上的混乱 ,招聘规则与选拔流程自相矛盾 ,

小缪称 ,第一学历不该成为“污点” 。中途增加筛选标准 ,没人提过‘第一学历’”。企业却因自己“第一学历”是专科 ,”
巩晶晶提醒 ,应当在招聘伊始,
巩晶晶分析,可以要求企业“补偿”相应的交通费;如果已发放入职通知,有多名面试分数一致的候选人,也拉低了公司的人才选拔效率 。在此之前,在已经收到企业录用意向的情况下 ,
